一、孫過庭的兩次書法評判實驗
唐代是中國書法發展的第二個鼎盛時期。孫過庭《書譜》中有這樣一一段話,所記述的是孫過庭為探尋書法評判標準所作的兩次評判實驗。文曰:“吾嘗盡思作書,謂為甚合。時稱識者,輒以引示。其中巧麗,曾不留目。或有誤失,翻被嗟賞。既昧所見,尤喻所聞。或以年職自高,輕致陵誚。余乃假之以緗縹,題之以古目,則賢者改觀,愚夫繼聲。競賞毫末之奇,罕議鋒端之失。猶惠侯之好偽,似葉公之懼真。”①
這兩次評判實驗反映出了中國書法一個最為要緊的問題,即書法的評判標準問題。為了能將這一問題看得更為清楚仔細一些,現就孫過庭所做的這兩次書法評判實驗進行一番剖析。
孫過庭的第一次書法評判實驗,發現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,書法評判中沒有真正的識者。孫過庭把書法評判的群體,即所謂的“識者”分成了三種:第一種是不識者,“其中巧麗,曾不留目”;第二種是錯識者,“或有誤失,翻被嗟賞”;第三種是不語者,“或以年職自高,輕致陵誚”。可以看出,由這樣一些人組成的書法評判群體,是一個負不起責也不負責的群體。評判的結果可想而知:“即昧所見,尤喻所聞”。
看來書法評判確實有問題。為了進一步觀察了解“識者”的品評,孫過庭做了第二次書法評判實驗。他采用了具有古色古香的淺黃色的絹帛書寫,并提寫上古人的篇章名目,再一次拿去讓那些所謂的“識者”品評。這一次與上一次的情況大不相同,“識者”還真的將孫過庭的作品當成了古跡。結果是:“賢者改觀,愚夫繼聲”,“競賞毫末之奇,罕議鋒端之失”。先是一些有社會聲望的 “識者”改變了看法,隨后其它“識者”也就跟著隨聲附和。他們競相欣賞贊譽,尤其是對其中一些點畫、結字、布局謀篇中有失誤的地方甚感興趣,并對此發出了平時品評中很少能夠聽到的贊嘆之辭。不難看出,這一次評判同樣是胡評、亂評,但評判的結果變了。而致使結果改變的,不是作品的藝術內容,而是作品的外在形式。即“假之以緗縹,題之以古目”。孫過庭發現了書法評判中的又一個問題:書法作品的優劣高下,與書藝方面的關系并不是很大。
兩次書法評判實驗說明了同一問題:“識者”書法評判的標準是唯心的、模糊的、任意的。評判的標準就是 “賢者”的臆斷,而“賢者”的臆斷又是一個非純書法藝術的臆斷。作品的好與不好,是由“賢者”說了算的。“賢者”說你好你就好,說你不好你就不好。“賢者”憑什么“改觀”呢?憑的是“我以為”。用的什么辦法呢?用的是“拍腦袋”的方法。腦袋一拍,臆斷就出來了。“賢者”是些什么人呢?是一些具有影響力的人。誰最具有影響力呢? 資深者、為官者、當權者。官越大,權越大,影響力就越大。這些個資深者、為官者、掌權者,可能是書法家,也可能不是書法家,可能懂書法,也可能壓根就不懂書法。
孫過庭算是把書法評判這個問題弄清楚了,原來書法評判的裁判是由一些不一定懂書法藝術的,但具有影響力的“賢者”和一群不負責任的“愚夫”,一批“墻頭草”組成。評判的標準是任意的,評判的方法是隨意的。關于書法家的任何一個不確定因素,“賢者”就可以拍腦袋。“賢者”腦袋一拍說誰好,愚夫們就跟著說誰好;“賢者”吹什么風,“墻頭草”們就往那邊倒。“賢者”憑自己的好惡,可以以任何理由輕易地肯定任何一個書法家,也可以以任何理由否定任何一個書法家。作為書法家,無論你的書藝多高,僅憑自己的書藝,對“賢者”無可奈何。千百年來,我們的書法家就處在這樣一種評判環境之中,他們的書法藝術生命就掌握在這樣一群裁判的手里。
二、沒有書法評判標準,書法家成名之艱難
沒有書法評判標準,書法家成名的經歷與境遇是怎樣的呢?
王羲之是大家最熟悉的書法家,今人稱其為“書圣”,但在唐以前并不是這么回事。
王愔,北朝書法家、書法評論家,在其《古今文字志目》中,對魏晉時期五十八位書法家的排名情況是這樣的:“韋誕、張緝、郭伯通、韋熊……王羲之、張彭祖、謝安、郗愔、任靜、王獻之、王珉、桓玄。”王羲之排名倒數第八位,順數第五十一位。②
羊欣,南朝書法家、書法評論家,在其《采古來能書人名》中,對歷代書家排名情況是這樣的:秦二人,趙高、程邈。漢、魏、晉四十五人。王羲之排名第三十五位。③
袁昂,南朝書畫家、書法評論家,其《古今書評》為奉敕品評之作,共品評了二十五人。王羲之列第一,王獻之列第二,張芝列第十九,鐘繇未被列舉。在列品后又說:“張芝驚奇,鐘繇特絕,逸少鼎能,獻之冠世。四賢共類,洪芳不滅。羊真孔草,蕭行范篆,各一時絕妙。”④
梁武帝蕭衍書法家和書法評論家,在其《古今書人優劣評》中,列舉了三十二位書法家。鐘繇第一,王羲之第二,蔡邕第三,韋誕第四,張芝第五……王獻之第十。⑤
庾肩吾,南朝書法家、書法評論家,在其《書品》中,將一百零八位書法家分成上、中、下三級,每一級又分為上、中、下三等。上之上者三人,排名情況是:張芝、鐘繇、王羲之。⑥
李嗣真,元代書畫家、書法評論家,在其《書后品》中,記載了八十二位書法家。沿襲了以前九等之分外,又增加了一品,即上上品之上更列逸品。被列為逸品者五人,李斯、張芝、鐘繇、王羲之、王獻之。⑦
張懷瓘,唐開元間書法家、書法評論家,其《書議》中,列名跡俱顯者一十九人,并說“千百年間得其妙者,不越此數十人”。在一十九人中王羲之排第十八名,王獻之排第十九名。⑧
王羲之對自己書藝的評判是:“吾書比之鐘張,鐘當抗行,或謂過之。張草猶當雁行。然張精熟,池水盡墨,假令寡人耽之若此,未必謝之。”⑨
二百年后,王羲之遇到了“賢者”唐太宗李世民。李世民親自為王羲之撰傳,傳中歷數各家書法之短,獨贊王羲之。傳曰:“詳察古今,研精篆素,盡善盡美,其惟王逸少乎。”⑩這位“賢者”不但改了“觀”,而且大力推崇。他采用了政治手段,不惜人力財力,下大工夫全國搜尋王羲之書作。組織人臨摹,將摹本送給子弟和大臣讓他們臨習。大力提倡推廣,形成了有唐一代尊王之書風。唐太宗之前,王羲之的書名時而在前,時而在后,飄忽不定。在唐太宗這位“賢者”的力挺下,確定了中國書法第一人的地位。
再看看“有唐第一妙腕”孫過庭的境遇。
張懷瓘在其《書斷》中,列神品二十五人,妙品九十八人,能品一百零七人。能品中隸書二十三人,孫過庭排名第二十二位;行書十八人,孫過庭排名第十位;草書二十五人,孫過庭排名第十六位。?
竇臮,唐天寶間書法家,在其《論書賦》中說:“虔禮凡草,閭閻之風,千紙一類,一字萬同。如見疑于冰冷,甘沒齒于夏蟲。”?
朱長文,宋代書法家,在其《續書斷》中,把唐宋時期的書家分為上、中、下(神、妙、能)三品,一一評論,以補《書斷》之缺。神品三人,妙品十六人,能品六十六人,附下九人。孫過庭被附在第十名王紹宗名下。“紹宗所善孫虔禮,字過庭,官至右衛胄曹參軍。書有能名,或病其體多同而格不高爾。”?
文豪陳子昂,與孫過庭同時代,為孫過庭寫了《率府錄事孫君墓志銘》和《祭率府孫錄事文》?兩篇祭文。陳子昂在文中寫道:“君之逸翰,曠代同仙。豈圖此妙未極,中道而息。懷眾寶而未攄,永幽泉而掩魄。”稱孫過庭為“有唐之不遇人也”,即有唐以來難以遇到的一位書法藝術大家。陳子昂對孫過庭的評判應該說是“改觀”, 但陳子昂算不上大“賢者” ,其影響力不夠。大“賢者”的出現,則是五百余年后的宋代 。宋高宗謂孫過庭的《書譜》,“此譜妙備草法。”?宋徽宗又滲金御題,“唐孫過庭書譜”。?自此以后,孫過庭在書壇的位置才算有了確定。
米芾一向高傲自大,他認為“ 張顛俗子,變亂大法”,但對孫過庭卻很認可。《書史》中稱:“孫過庭草書《書譜》甚有右軍法,作字落腳近前而直。……凡唐草得二王法,無出其右。”?
清代的孫承澤在《庚子銷夏記》中寫道:“唐初諸人無不摹右軍,然皆有蹊徑可尋。獨孫虔禮《書譜》,天真瀟灑,掉臂獨行,無意求合而無不宛合。此有唐第一妙腕。”?
在客觀的中國書法評判標準缺失下,王羲之如是,孫過庭如是,其他的一些書法家亦如是。過去如是,現在亦如是。王羲之、孫過庭算是幸運者,雖然時間長了一些,終歸還有“賢者”的出現,終有出頭之日。一些真正的書法大家遇不到賢者,賢者不“改觀”,只能老死于斗室草野,淹沒于喧海了。
三、中國書法呼喚評判標準
書法的評判非常類似于“相馬”,千里馬常有,而伯樂不常有。一千多年前,韓愈發表了相馬說:“世有伯樂,然后有千里馬,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。故雖有名馬,只辱于奴隸人之手,駢死于槽櫪之間,不以千里稱之也。”?這是一種極不正常,極不公平的現象。但是千百年來,人們卻拿它沒有辦法。只有求賢、等賢。一般人對此無奈,“圣人”對此亦無奈。故孔子感嘆曰:“博學深謀而不遇者眾矣,何獨丘哉!”
科舉制度是封建社會的一項重要制度,這一制度為社會下層人士進入統治集團提供了一個通道,科舉考試也就成了舉國大事。以文章取仕,朝野上下人人皆知。一篇文章定終身,誰的文章能評第一?誰的文章該評第一?誰該入榜?誰能入榜?每一次考試的前前后后,都圍繞著這一問題上演著各式各樣的喜劇、悲劇和鬧劇。朝野上下一起參與,大家都在做文章。考生做的是應試文章,考官做的是評判文章。考生的文章是死的,考官的文章是活的;考生的文章是被動的,考官的文章是主動的;考生的文章變數很小,考官的文章變數很大。考官們做什么文章呢?做文章評判的標準和評判方法的文章。由于評判標準是模糊的,評判方法是主觀的,考官讓誰金榜題名都有說法。科舉考試出現過許多問題,幾次大的考案轟動了全國,驚動了皇帝,不少人為此掉了腦袋,但卻絲毫沒有改變文章評判的標準和方法。
標準就是一把尺子,尺子就應該有刻度。刻度就是“量”,有了量的概念,評判才能得出準確的結果。一把沒有刻度的尺子,就是一把橡皮筋尺子。使用橡皮筋尺子,就不可能得出準確的評判結果,評判只能是一種“良心評判”。“良心評判”就失去了公平與公正,就沒有信度。“良心評判”在名利的驅動下,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濫評、亂評、妄評、錯評。
四、中國書法評判標準產生的思路方法
《鋸、錘子、剪子比本領》是過去小學的一篇課文,說的是鋸、錘子、剪子兄弟仨平時各干各的活,有一天哥仨個都覺得自己的本領大,提出了比本領,要分個大小見個高低。鋸說:我能將木頭鋸成板,人們用我鋸的板如何如何,你們哥倆不行吧,還是我的本領大。錘子說:我能將鐵打成釘,如何如何,你們哥倆不行吧,還是我的本領大。剪子說:我能將布裁成衣,如何如何,你們哥倆不行吧,還是我的本領大。哥仨各有各的說法,各有各的道理,爭來爭去,不分高下。當時老師講:鋸、錘子、剪子的本領都大都不大,各有各的用處。中學的時候學習數學,老師講:只有同類的事物才能比較,不同類的事物之間沒有可比性,不能比較。大學的時候,學習高等數學知道:兩個不同類的量不能直接比較,要進行比較,須找一個同時能和這兩個量相等換的中間量,用這個中間量分別進行等價替換原來的兩個量,讓其變為相同的量,這時候便可以比較。這個中間量被稱為“中間元”,這種方法叫“換元法”。
商品的交易與書法的評判很相似。商品交易的初期,其交易形式是以物易物,糧食換絲、牛羊換人、珠寶換馬等等。盡管這樣的交換是建立在交換物的使用價值上的,但在實際交換中很難把握其價值的大小,以致出現了不公平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人們開始尋找一種“通貨”,即各種不同的商品都可與它比較,與它交換。后來“通貨”找到了,商品交易的公平有了很大的改變。“通貨”使用了很長一個時期,又覺得“通貨”還不方便,最后產生了“貨幣”。“貨幣”的出現,使商品交易趨于了公平。貨幣產生于具體商品中,又脫離了具體商品的形態。“貨幣” 這種特殊商品,就是商品交易中的標準。
中國的科舉制度被歷史淘汰出局了,但作文這一考試內容卻被延續下來了,今天的高考還在應用。在作文評分標準改革以前,同一篇作文,有的評卷老師認為是最好的,應該給滿分。有的老師則認為屬于差等,不能予以及格。同一篇作文,兩個老師分別評,所給出的分數普遍差異很大,相同者極少。同一篇作文同一位老師分兩次評,所給分數差異也較大。上世紀九十年代末,陜西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作文評分標準列入了科研課題,進行攻關,筆者有幸參與其中。研究結果表明,產生作文評分誤差有兩大原因,一是評分標準不細不明確,二是評卷老師的主觀隨意性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課題組制訂出一個量化了的作文評分標準。即將作文的評分分為:立意構思、布局謀篇、遣詞造句、卷面書寫四個基本項目。再將每一個項目分成3~5個層次,每個層次再規定出不同的給分范圍(見圖表)。這樣一來,有效地抑制了評卷老師的主觀隨意性,使作文的評判回歸到了客觀。?
作文試題評分標準(滿分40分)
這一科研成果被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評為二等獎,先是在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推廣,后來被全國高考采用。
五、書法作品的評分標準
書法作品的評判,類似于鋸、錘子、剪子比本領,類似于商品貿易,更接近于作文的評分。書法作品評判如果采用作文評分標準的思路方法,濫評、亂評、妄評、錯評的現象就不復存在了,中國書法史上“賢者改觀,愚夫繼聲”的評判歷史就可宣告結束。筆者應用高等數學、政治經濟學、考試學等多學科知識,參照作文的評分標準,根據書法作品的四大基本內容,制定出了書法作品的評判標準(見圖表2)。
書法作品評分標準(滿分100分)
這一標準體系,研究論證起來很復雜,但應用起來很方便。千古以往的書法作品評判沒有量的概念,大家使用的是一桿沒有準星的秤,以致出現了許多問題。現在量的概念明確了,問題也就解決了。
注釋:
⑨孫過庭《書譜》,上海書畫出版社1979年第一版,《歷代法論文選》。
②王愔《古今文字志曰》,同上。
③羊欣《采古 能書人名》,同上。
④袁昂《古今書評》,同上。
⑤蕭衍《古今書人優劣評》,同上。
⑥庾肩五《書品》,同上。
⑦李嗣真《書后品》,同上。
⑧張懷瓘《書議》,同上。
⑩李世民《王羲之傳論》,同上。
?張懷瓘《書斷》,同上。
?竇臮《論書賦》,同上。
?朱長文《續書斷》,同上。
?米芾《書史》,同上。
?⒂⒃?戴家妙《孫過庭與〈書譜〉》,浙江人民美術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。
?《中國歷代文學作品選、中編、第一冊》第296頁《雜說》。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0年1月第1版。
⒇《關于作文命題與評分方法的探討》,《自學考試科研論文集》教育科學出版社1988年12月出版。